尊敬的财付通客户:

您好!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向您提供支付服务,财付通对《QQ钱包支付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请您仔细阅读最新的《QQ钱包支付服务协议》所有内容,有任何疑问,可向财付通客服咨询。

上述修订将于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

2024年8月14日

QQ钱包支付服务协议(20240914版)

特别提示:

本协议由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财付通”或“本公司”)和您(以下也称“商户”)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在使用QQ钱包支付服务(下称“本服务”)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和《财付通服务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字体显示,您应重点阅读。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是否接受本协议和关联协议,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并请向客服咨询。

鉴于:

1.您希望接入QQ钱包支付服务,已阅读并接受《财付通服务协议》,双方确认《财付通服务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2.各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定义为:

1.1 手机QQ:指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提供的跨平台通讯工具,支持单人、多人参与,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即时通讯服务,由关系链拓展工具、便捷工具、开放平台等软件系统和服务组成。

1.2 手机QQ钱包支付:指本公司依托手机QQ平台提供的第三方支付软件系统和服务。

1.3 财付通商户号:指本公司为您配置的用来记载您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余额,您凭以发起交易指令的电子簿记,属于《财付通服务协议》中的一种财付通账户类型。财付通商户号将与您提供的合法银行账户绑定,本公司将根据您的交易指令和相关协议对您的银行账户做相应的资金扣划和归集(若您为金融机构,或您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本公司给您配置的财付通商户号仅为在途资金账户,除了查询功能外,您不能凭以发起支付指令,资金转移需直接通过各方银行账户进行)。

1.4 商户平台:指本公司提供和维护的商户管理软件系统,您可以通过该系统使用财付通商户号管理和营销推广等相关功能,具体功能以该系统实际提供的为准,且该系统将根据本公司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减。您使用商户平台的,还需遵守《QQ钱包支付商户平台使用协议》

1.5 商户平台登录账号:指您凭以登录商户平台,操作财付通商户号的账号。您可根据需要在商户平台中为该登录账号设置多个附属登录账号及对应的登录密码,并为附属登录账号配置相应的操作权限,用来查询和操作财付通商户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及其附属登录账号,以下统称“商户平台登录账号”)。

1.6 用户:指使用QQ钱包支付服务向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

1.7 结算:指用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后,财付通在一定周期内将交易资金记账至您的财付通商户号,并根据协议约定和您设置提现至您银行账户的行为。

1.8 QQ钱包支付接入技术规范:指财付通发布在QQ钱包支付商户平台(网址: https://mp.qpay.tenpay.com/)上的与接入QQ钱包支付相关的技术规范文档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接入指引、安全规范、接入指引、指引文档等(以下简称“接入技术规范”)。

二、服务内容

2.1 本公司为您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当手机QQ钱包用户购买您的商品或服务时,可通过手机QQ钱包支付完成交易。手机QQ钱包支付的具体运用包括以下场景:

1)公众号/H5支付:指您在QQ公众号页面或手机QQ客户端外的移动端网页展示商品和信息,用户在前述页面发起手机QQ钱包支付;

2)APP支付:指您在您的APP(Application)客户端展示商品和信息,用户在您的APP客户端发起手机QQ钱包支付;

3)扫码支付(包含pc扫码):指您在线下或者您的网站页面展示商品和信息,用户用手机QQ客户端扫描二维码发起手机QQ钱包支付;

4)付款码支付:指手机QQ钱包用户出示手机QQ客户端中的二维码(条码),您用特定装备扫描该二维码(条码)后发起手机QQ钱包支付。

本公司可基于您的申请,向您提供以上一种或多种支付场景,但具体场景以本公司最终审核提供的为准。

2.2手机QQ钱包支付仅能用于您在财付通平台申报并经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且每笔订单不能超过本公司规定的限额。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型,以及您经营活动的风险状况调整您的交易额度。

三、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3.1 本公司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

3.2 本公司设立手机QQ钱包支付网上交易查询系统及查询接口,为您提供信息管理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3.3 根据您的申请,本公司将为您开通“客户证书”服务。“客户证书”将存有您的身份信息和操作权限以及您对本公司提交电子指令时的数字签名文件。

3.4 本公司仅为您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您与用户或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由您自行负责处理,与财付通无关,但是,因本公司系统故障引起的资金转移服务纠纷除外。

3.5 本公司依据您的商户平台登录账号、登录密码、用户证书来校验您的支付指令的真实性、有效性。当您的商户平台登录账号、登录密码和用户证书均校验通过时,即视为系您本人操作财付通商户号,财付通无需校验其他信息即可执行支付指令。

3.6 本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审核您的业务类型,以及通过本服务售卖的物品和服务,若您违反本协议第2.2条约定或从事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商户,本公司有权采取调整交易限额、延迟结算、现场检查及调整保证金等措施。

3.7 您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或连续180个自然日未使用手机QQ钱包支付产生交易额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要求重新核实您的身份,如您不予配合或身份核实不通过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您的受理终端或者收款码连续3个月内未发生交易,本公司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您重新核实身份,您不予配合或身份核实未通过的,本公司有权停止为您提供收款服务;如果您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本公司有权停止为您提供收款服务。

3.8 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本公司有权收集、记录并合理使用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等,本公司有权将前述信息提交国家机关、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进行身份验证和鉴权,本公司有权根据需要收集、保存、核实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音频和视频资料。同时,您确认并同意,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本公司及关联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收集、记录、使用上述信息和数据。

3.9 本公司发现您可能存在洗钱、恐怖融资、欺诈交易、信用卡套现、恶意倒闭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本公司发现您存在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交易特征的交易或存在争议交易时,本公司可以对财付通商户号中的相应资金进行延迟结算,已经结算的,本公司可以延迟转账到您指定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对于延迟结算、延迟转账的资金,直至排除违法违规嫌疑时,本公司才恢复该部分资金的结算。您的行为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失的,您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10 本公司有权对您的业务进行风险管理,持续监测和分析交易金额、笔数、类型、时间、频率和收款方、付款方等特征,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如本公司发现您使用QQ钱包收款时的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您的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的,有权采取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暂停银行卡交易、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等措施。

3.11 本公司有权根据监管规定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指引对您进行现场巡检或远程巡检。如发现您存在疑似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等违法违规事件,本公司有权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交易功能或收回支付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以及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等措施。

3.12 本公司有权对您的系统接入QQ钱包支付及使用QQ钱包支付相关服务是否符合QQ钱包支付接入技术规范和财付通要求进行评估。如财付通发现您的系统建设、运行不符合QQ钱包支付接入技术规范,或您的系统在稳定性、安全性、业务连续性、保密性存在隐患和风险,本公司有权通知您限期进行检查和整改以使得您的系统满足QQ钱包支付接入技术规范和本协议要求;如您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检查和整改的,本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等措施。

四、您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应向本公司如实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影音资料、电话号码等,若您从事国家规定专营、专控或需要取得国家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还应提供该相关资质证照。您应保证所提交的上述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您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或您迁址、停业、变更域名或联系电话等资料信息,应提前通知财付通,否则,财付通有权视具体情况暂停服务,您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一切投诉和纠纷,均由您承担。本公司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政策要求的规定,要求您补充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您逾期未提交或未通过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或暂停您QQ钱包商户号的全部或部分功能。

4.2 您不得把本公司提供的财付通商户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收款条码、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泄露、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交易假冒成自己的交易与本公司结算。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包括商户号、商户平台登录账号、收款条码等本公司为您开立的账户,下同)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单位的账户。

4.3 您不得存储用户银行账户密码、银行卡的磁道信息或芯片信息、银行卡验证码和有效期等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用户信用卡信息和借记卡信息等。您违反约定存储前述敏感信息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并要求您承担因相关信息泄露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4.4 本公司将财付通商户号和商户平台登录账号(以下统称为“账号”)的登录名和密码发送至本协议或您申请手机QQ钱包支付时指定的联系邮箱。您应妥善保管账号的登录名和密码,以及手机短信验证码、API Key、API证书等。商户平台登录账号以及财付通商户号下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您的行为。若您需对账号挂失,应及时与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照客服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若客服人员要求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才能进行下一步挂失操作的,您应及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若您发现账号被盗用,应立即向本公司发起挂失。因您管理不善导致账号被盗用的,相关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5 本公司会向您提供一份“QQ钱包支付”徽标或标记样本,为了表示您接受QQ钱包支付作为资金收付方式,您可在其经营场所入口或收银台等位置展示“QQ钱包”logo和标识。您展示的该徽标或标记从形式及外表看来应与本公司提供的样本一致(大小除外)。除此之外,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您不得转载、复制、截取、篡改“财付通支付”、“QQ”、“QQ钱包”等本公司的商标、标识、Logo等内容或制作与该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4.6 您承诺在合作期间,为“QQ钱包”提供线上或线下展示空间(包括收银台、广告位、活动推广场地等自有宣传渠道),对本合作下的相关项目合作进行宣传推广。若双方涉及线下门店“扫码支付”或“付款码支付”合作,基于QQ钱包标识的物料需在您的线下门店进行长期展示。双方联合运营活动涉及的广告设计稿及制作由双方共同协商,广告物料由您负责投放及维护。

4.7 您负责自身的硬件平台搭建并承担相关的设备费用及通讯费用。您应严格按照本服务和商户平台的接入技术规范来建设和运行自己的计算机系统并确保自身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您应在交易过程中验证QQ钱包支付请求和响应数据包中的签名真实性,不得使用可能带来有碍信息安全的设备或人力资源,并保障信息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保密性。您应向本公司明确各方数据传输协议、安全机制、硬件需求以及物理连接等诸多技术细节的具体需求,并妥善处理本公司反馈的各种交易异常情况。财付通有权根据运营、业务、安全、技术需要对系统、接口、接入技术规范等进行不定期的升级、变更并向您通知。您应持续关注财付通发布的关于接入技术规范、系统、接口升级、变更等通知,并在限期内核实您的系统是否需要在通知限期内完成相应的升级、改造,以保证您的系统持续符合QQ钱包支付接入技术规范和我公司的要求。否则,因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8 您承诺发起的手机QQ钱包支付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即您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户与您确实存在交易关系,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虚假交易。

4.9 您应保证订单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您在受理用户订单时,须记录以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订购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单价、合计索取价格、配送信息等。您应按本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真实可信的交易字段,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号、商品名称、商品描述等。您应妥善保留有关交易数据和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和客户接受货物时签字的有关单据等,由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少保留五年。您应将包含交易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区域,确保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接触。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之日起五年内,对本公司提出的查询通知及调单要求,您应在接到本公司通知后,以信件或邮件的方式在两个工作日内(具体调单时效以本公司通知函件记录为准)将相关原始单据回复给本公司如您在本公司指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或怠于提供,由此给本公司和用户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4.10 您不得主动或协助持卡人进行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分单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出现虚假申请、恶意倒闭等严重风险行为,否则,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服务,并将您的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及相关监管机构。您确认,您及其收益所有人知悉并同意,本公司在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系统,核验、查询您及其收益所有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并按监管规定使用相关信息。

4.11 由于财付通系统的实时性和不可更改性,您向财付通发起的任何支付指令,在财付通执行后,均为不可撤销或更改的。支付指令一旦被财付通执行,您不得要求止付、更改或撤销。

4.12若您经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支付结算业务,并应配备相应的系统、人员和完善的制度。您应当识别二级商户的身份信息和经营资质,并收集、保存二级商户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若二级商户从事国家规定专营、专控或需要取得国家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还应提供该相关资质证照。您应保证二级商户所提交的上述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您还应收集、保存并向财付通传输二级商户的交易订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订购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单价、合计索取价格、配送信息。您还应妥善保留二级商户的交易数据和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和用户接受货物时签字的有关单据,由交易发生之日起或本协议终止之日起,至少保留五年。在协议有效期和协议终止之日起五年内,对财付通提出的查询通知及调单要求,您应在接到财付通通知后,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在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单据回复给财付通。对财付通提出的风险交易,您应按财付通要求对其二级商户交易进行有效识别、追溯及在必要时实施暂停业务管理的措施,同时承担因二级商户发展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全部风险损失,您应保证二级商户不再发展下一级商户。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二级商户,指在您经营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中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

4.13若您经营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则您需对二级商户的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控和管理,您应防止二级商户利用财付通从事信用卡套现、洗钱、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若出现二级商户利用财付通从事信用卡套现、洗钱、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则财付通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4.14 您承诺并保证将本公司所提供财付通商户号和手机QQ钱包支付服务严格按照其营业执照登记的范围开展业务,若您存在“实物+实名”“机票与3C”、“虚拟产品”等不同类型者,您应将“实物+实名”“机票与3C”及“虚拟产品”业务分开向本公司申请商户号,且您应按其实际业务分别使用而不得混用(其中,“实物+实名”,是指可由物流配送的实物商品,或购买时需记录和核实购买者真实身份的商品或服务;“机票与3C”,是指机票、计算机、通讯产品、消费电子产品,“虚拟产品”是指,非实物且不记录购买者的真实身份,且无需物流运送的商品或服务)。如因您违反上述承诺所带来的损失和风险,均由您承担,包括:1)本公司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本协议下的服务;2)如用户出现资金损失,您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15 在协议有效期内,您应与本公司共同开展安全合作,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和防范销赃、第三方欺诈等风险,包括您须对自身异常交易实施分析与监控、配合本公司进行交易协查、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拦截/冻结异常交易资金等。本公司有权对您的财付通商户号进行交易监测,对于存在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交易特征的情形,本公司有权与您核实交易情况,如经核实后,本公司仍然认为交易可疑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本公司有权向公安机关报告。

4.16 若您使用H5支付,您承诺:1)除了在申请H5支付时登记的域名外,您不得在任何H5网页或APP页面展示与“QQ钱包支付”有关的标志、链接、弹窗及其衍生产品;2)您保证不将H5支付相关的内容、接口及其衍生产品给他方使用。

4.17 您不得对本公司的计算机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前述系统和程序(包括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加本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的软件系统的原有功能。

4.18 您可以在商户平台或相关系统中设定财付通商户号与其他支付账户、财付通商户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设定限额和笔数的,本公司不再办理转账业务。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经营风险和本公司自身风险控制需要,对您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进行调整,您若不接受本公司的调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互不担责。

4.19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及相关外包服务机构有权对您开展商户巡检工作,您有义务配合巡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您拒不配合本公司及相关外包服务机构的商户巡检工作,本公司有权依据风险等级对您的交易进行限制,并视风险情况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服务。

4.20 您应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对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的消费者采取歧视性措施。

4.21 您应当遵守的其他义务:

(1)不得将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用于财付通核准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2)不得将QQ钱包支付接口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3)不得招聘无本人身份证原件的人员作为收银员,不得让未经培训合格的收银员操作受理终端;

(4)金饰店、珠宝店、名牌钟表店、金银币专卖店等风险较高的您必须加装录像监控设施,对支付过程进行清晰记录,录像资料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

(5)对单笔交易金额超过(含)5万元人民币的QQ钱包支付交易核对用户身份证原件;

(6)根据协议约定规范受理QQ钱包支付,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拒绝受理QQ钱包支付;

(7)不得代其他商户发起交易,不得转卖、租借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和银行结算账户;

(8)不得要求其他商户代理发起交易,不得使用转卖、租借的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和银行结算账户;

(9)妥善保管交易数据信息,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接触,建立健全的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10)不得向使用消费者征收任何附加费或额外费用,或提供低于现金支付水平的服务;

(11)不得涂改签单金额、分单操作、套现、移机、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信用卡、超授权限额使用、不仔细核对签名及信用卡有效期、以现金方式退货等。

4.2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1)您应切实确保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程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的要求。如因您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不到位而造成金融消费者损失的,您应当向金融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损失的,您还应对本公司损失进行赔偿。

(2)您应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确保使用各种支付方式的用户均享受一致性公平待遇,不得向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用户转嫁或变相转嫁财付通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得在用户使用相关支付服务时进行误导销售、强制搭售、或针对同一支付服务项目向用户重复收费、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不得无理拒绝用户使用已经开通的支付方式,切实保障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为丰富支付服务类型,本公司可在部分场景与合作机构联合为用户及商户提供支付服务,在保障平台安全稳定运营、用户数据安全及用户体验的前提下,为用户提供更多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您不得无理拒绝用户使用其自行选定的支付方式。

(3)您应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及本公司的合理要求,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处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除非另行取得金融消费者的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您不得收集与支付服务无关的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以金融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

(4)您应当按照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及本公司的合理要求,在用户使用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向用户如实充分披露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例如活动规则、产品或服务要求与条件、机构与品牌信息、各方权利义务、咨询投诉渠道等,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5)如您向本公司提供营销宣传材料的,您应当确保提供给本公司的所有营销宣传材料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本公司向您提供营销宣传材料的,您不得篡改本公司提供的相关营销宣传材料,并应避免金融消费者产生本公司与您品牌混同的误解。

(6)如本公司在向您提供相关支付服务的过程中受到金融消费者投诉或举报的,您应当对于本公司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或举报予以充分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明材料、履行说明义务等。

4.23财付通将致力于保障商户的自主选择权,商户有充分自主的权利选择QQ钱包支付之外的第三方支付服务,财付通不会对商户的自主选择权进行任何非法干预。

4.24 商户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对本公司合法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实施屏蔽、拦截、修改等不当行为,以妨碍或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本公司合法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

4.25 您知悉在部分银行卡交易场景中,消费者可在支付后的一定期限内(具体以银行卡组织、银行或其他合作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向前述机构或本公司申请拒绝支付账单上的某笔交易款项(以下将前述行为简称拒付),当您的交易款项中涉及拒付交易的,本公司可能会对您的QQ钱包支付商户号中的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可能产生的银行卡组织仲裁费用)采取延迟结算等措施。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会通过站内信等方式通知您及时提交相应凭证,您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相关凭证。因您在约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或提交的凭证经银行卡组织、银行、其他合作机构判定为无效或效力不足而导致拒付成立,您须在接到本公司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赔偿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损失、本公司损失、仲裁费用,本公司有权从您的QQ钱包支付商户号中划转相应资金,仍不足以赔偿的,本公司可以继续向您追偿。

五、服务费用和交易结算

5.1 手机QQ钱包支付手续费(含税)

5.1.1 您使用QQ钱包服务时,您同意本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向您收取QQ钱包手续费(以下简称“支付手续费”或“手续费”),您应缴纳的支付手续费为您使用其商户号时产生的每笔交易额乘以对应的手续费费率,支付手续费的费率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为准。在合作过程中,您可能因满足相关优惠条件而在一定期限内享受财付通给予的优惠费率,当您不再满足优惠条件或优惠期限届满时,财付通有权将费率恢复为原有费率,具体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为准。

5.1.2 您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之一向您收取支付手续费,具体方式以商户平台记录的方式为准。

(1)本公司从您的每笔交易款中扣除一定费率的支付手续费;

(2)本公司从您的财付通商户号下的手续费专户中扣除支付手续费。

如采取第(2)种手续费收取方式,您应确保手续费专户有足够余额;若您为金融机构,或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手续费专户余额需定期清零,本公司每周定期将手续费专户的余额提现至您结算银行账户,您应注意商户平台页面提示的清零时间并及时充值。如您的手续费专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手续费,本公司有权暂停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您自行负责。待您补足手续费专户余额,本公司扣除相应手续费后,本公司恢复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5.1.3 如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合作机构的相关政策调整的,本公司有权调整支付手续费费率。本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对新调整的支付手续费费率进行确认,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本公司有权自五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后执行新的费率标准。如果您在上述期限内提交了书面异议,那么您和本公司应对调整后的费率进行友好磋商,如果双方无法就费率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一方可终止本协议。

5.2 误差

各方确认并同意,涉及费率结算如因小数点后两位进位而产生微小误差,各方均予以认可。

5.3 交易结算

5.3.1财付通在扣除支付手续费后将剩余交易款记账至您的财付通商户号您的交易结算账户为您申请本服务时提交的同名银行账户或其他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若因您或银行的原因导致交易款项无法按时结算至您提交的银行账户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因本公司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所导致的除外。

5.3.2 若您需变更结算账户或需授权结算,应与本公司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商户平台自助修改。因您变更账户或指定收款人但未及时通知财付通导致增加的额外成本或任何损失,由您承担。

5.3.3 如采取第5.1.2条第(1)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方式,本公司将在扣除支付手续费后,将剩余交易款(即结算款项)转入您的财付通商户号;如采取第5.1.2条第(2)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方式,本公司将交易款项(即结算款项)转入您的商户号。对于发生在T日的交易,若您没有进行特殊设置或操作,本公司将按照系统核准记录的期限将结算款项划付至您的银行结算账户,但款项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的清算周期(若您是金融机构或是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本公司有权根据商户平台公告的时间,定期对您的财付通商户号余额进行清零,并将对应资金提现至您的银行账户。您应在商户号被清零后及时充值,以免影响手续费、退款等资金结算)。

5.3.5 您可根据商户平台和财付通客服的指引申请变更提现规则,最终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为准。

5.3.4 若您接入本服务不满90日或者接入本服务后连续正常交易不满30日,本公司不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本公司将该类您T日的交易资金计入QQ钱包商户号的,您不得在T日划转该交易资金。无论您何时接入本服务,本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您的经营状况、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调整结算周期和结算转账起点,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您。

5.3.5 您与本公司对账数据不一致的,以本公司数据为准。

5.3.6 若您要求本公司开具发票,应在首次开票前按照本公司要求及时提交准确、完整的发票信息,本公司每月就手机QQ钱包支付手续费向您开具上月增值税服务费发票。若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质材料。

六、保证金

6.1 本公司有权要求您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以商户平台核准记录的为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风险保证金款项冻结于您保证金账户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提前解冻、提取或使用。

6.2 您确认并同意,本公司可根据您经营状况、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调整您应当缴纳的保证金额度,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您补足保证金金额,如您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则本公司有权暂停为您提供服务。如您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未补足保证金,本公司可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3 若您在使用QQ服务号和手机QQ钱包支付过程中没有违约行为,且您主动注销本服务满一年仍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的,本公司应解冻保证金账户的风险保证金款项,保证金解冻后无息归还予您,您可自主提取,在此之前,您无法提取或使用保证金。

6.4 若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或您违反对用户的承诺或违反与本公司的约定致用户或本公司受损时,本公司有权直接使用您缴纳的保证金对用户或本公司进行赔付,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本公司可以直接从您的待结算款项中扣划,仍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继续向您追偿。

七、退款条款

对于您的交易中出现的退款情形,按如下规则处理:

7.1 当您向本公司提出退款请求时,您在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应有足够资金用于退款,本公司直接从您的账户扣除退款金额完成退款,如因您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无法退款的,其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按照您的退款请求处理退款时,如因银行原因或用户原因导致退款失败的,本公司将退款金额退至您的财付通商户号,您可再次发起退款请求或自行处理退款。

7.2 退款时,本公司不再另行收取交易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向本公司另行收取相关费用的,则此费用应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可在为您垫付该费用后在您的交易款中扣除。

7.3 您负责解决和承担用户拒付交易款项而导致的退款纠纷或责任。

八、保密条款

8.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用户个人信息、客户支付信息以及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透露给第三方。

8.2 各方对在履行协议中获得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负保密责任。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本公司有权披露您的相关商业信息:

1)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金融业监管机构要求本公司提供您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2)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有权行政机关要求本公司提供您的相关商业信息的;

3)用户投诉您,并要求本公司提供您的相关商业信息的,经本公司查实后认为可以提供的。

本协议所称商业信息包括您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单号、交易凭证、资金流水等交易信息。

8.3 各方保证其雇员及代理人履行本条的保密义务。

8.4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内有效。

九、违约责任

9.1 各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做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9.2 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使用支付账户、收款条码直接或间接开展跨境赌博、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收款条码,或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涉嫌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2)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正常经营,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

(3)您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其他国家机关列入黑名单,或存在被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处罚记录的;

(4)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商户号的;

(5)出现违规操作,或违反本协议或《财付通服务协议》,经指出拒不纠正的或在合理期间内虽有改正但无法达到本公司整改要求和目标的;

(6)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本公司交易查询、调单查询或监查要求的;

(7)进入破产程序、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

(8)恶意欠款的;

(9)实施有损本公司或腾讯利益行为的;

(10)违反本协议或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业务的;

(11)您的软硬件系统存在安全问题,或不符合接入技术规范和指引,经本公司通知后拒不整改;

(12)出现风险事件或经本公司判断存在交易异常的;

(13)违反本公司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的。

十、账号注销

10.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注销您的财付通商户号,并将财付通商户号中的剩余资金转至您的银行账户,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您主动申请注销财付通商户号的;

(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

(3)您利用本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

(4)您违反本协议或违反与本公司签订的其他协议的。

10.2 无论您的财付通商户号是否被注销,本公司均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国家机关的合法要求,冻结、扣划您财付通商户号中的资金。

十一、免责条款

11.1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以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外,鉴于网络之特殊属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形导致财付通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各方可以免责:

(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财付通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服务的;

(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的;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服务终止的;

(5)其它非各方原因造成的。

11.2 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任何一方,应将该事件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各方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再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11.3 其他免责事由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您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因本公司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所导致的除外:

(1)因您的计算机存在病毒、木马、黑客、其他恶意程序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您损失的情况;

(2)因您的电子设备软件、系统、硬件、通信线路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您损失的情况;

(3)因本公司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第三方设备或系统故障,如供电系统故障、电信系统故障、银行系统故障、网络系统故障、计算机大规模瘫痪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您损失的情况;

(4)因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本公司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提供服务并造成您损失的情况。

十二、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2.1 各方对于“中国国内电子商务环境尚未成熟,电子商务立法以及信用体制还不完善”的现状以及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存在的风险性均完全知悉,各方均承诺采取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12.2 手机QQ钱包支付交易过程中,您应积极防范银行卡持卡人拒付风险,及时解决客户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1)在交易中如出现包括交易不真实、欺诈、伪冒交易、持卡人账户信息泄漏或错误或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法令、您违反对用户的承诺以及您违反与本公司的约定等情形,您应自行承担上述情形造成的全部损失,但因本公司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所导致的除外;

(2)在交易中如出现持卡人否认交易、持卡人拒付、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情形的,您应依据本协议第4.8和第4.9条之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交易凭证,若您怠于提供凭证,或您提供的凭证不符合相关行业内标准,或在本公司书面通知(含电子邮件通知)后您未及时停止可疑交易、控制相应资金的,您应自行承担上述情形造成的全部损失。

您因上述情形给财付通造成损失的,财付通有权直接从您的保证金中扣回与损失金额同等的金额,您需及时补足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财付通可以直接从您的商户号中的剩余资金中扣划,仍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继续向您追偿。

12.3 您在进行支付交易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和信用卡交易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得进行虚假交易、非法套现、洗钱等行为。 您不得直接或变相从事互联网赌博、色情平台,互联网销售彩票平台,非法外汇、贵金属投资交易平台,非法证券期货类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也不得未经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未取得省级政府批文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等非法交易,否则本公司有权终止为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12.4 您承诺您向商户号内充值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否则,您应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2.5 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您所经营的业务应履行实名要求的,您承诺将财付通提供的支付功能用于实名制业务,否则,您应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三、知识产权

13.1 本公司在本合作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网页、文字、图片等)的知识产权归本公司及/或其相关权利人所有。

13.2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本公司在本合作中提供的软件系统、技术接口、安全证书等所依托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及/或其相关权利人所有。

13.3 上述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本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13.4 本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对带有QQ钱包支付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的物料、宣传资料和扫码设备享有知识产权,您不得在经营场所实施或协助、放任他人实施替换、遮盖、涂抹、藏匿、毁坏带有QQ钱包支付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的物料、宣传资料和扫码设备的行为,否则,您应按照财付通的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财付通有权要求您在使用QQ钱包支付时按照财付通的要求正确展示QQ钱包支付字样、标识、logo、图片等信息,如您未进行正确展示,财付通有权要求您限期纠正,若您不按期纠正,财付通有权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支付手续费率、限制商户号部分或全部功能等措施。

十四、协议变更

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市场发展、业务运营调整等情况,本公司可能修改本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平台信息或网站等方式提前向您公告修订后的协议。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病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订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内容,您可以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本公司终止为您提供服务,在此情形下,您应在公告修订生效前停止使用本服务;若您在公告修订期间签订本协议,您需要充分阅读和理解修订后的协议内容,知悉并同意修订后的协议内容将在公告期满后对您生效。

十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 本协议之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5.2 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时,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应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签订于深圳市南山区。

十六、协议有效期、自动续期和提前终止协议

16.1 本协议的有效时间以商户平台确认的时间为准,有效期一年。若各方均未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解约,且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均未提出费率变更请求,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除本协议5.1.1、5.1.3条约定之情形外,若财付通在协议有效期内提出费率变更请求,并以电子邮件或商户平台信息等形式通知您,自信息发出之日起30日内,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财付通有权自30日届满之日起按照变更后的费率向您收取手续费,并从您的待结算款中扣除。

16.2 各方有权基于各自的营运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主动提出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方。

16.3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涉及到保证金、退款和保密的条款依然有效,各方应继续遵照执行。

16.4 本协议经过修订且生效后,自动取代双方此前签订的《QQ钱包支付服务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关于本协议约定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备忘录、陈述或其他义务(无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包括各类沟通形式),双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的最新版本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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